莆田县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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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县土地面积1847平方公里,人口155万(1994年末)。莆田于南朝陈光大二年(568)设县。古时因海滩蒲草丛生,故称“蒲田”,后来海水渐退,海涂变田园,“蒲”去水成“莆”,因而改名“莆田”。

莆田境内有福建四大平原之一的兴化平原,山地221万亩,浅海滩涂108万亩。海岸线长300多公里,大小岛屿129个。

莆田县于1986年被国务院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县后,大力引进外资、技术和设备,改造传统工业,发展乡镇企业,开发创汇农业,兴办外向型企业,逐步形成鞋革服装、电子机械、食品罐头、工艺美术、化工造纸等产业,以及水产、水果、食用菌等出口创汇基地。过去以“荔城”著称的莆田,现在被海内外客商冠以“鞋城”“电子城”的美称。

1994年,国民生产总值46.22亿元,比上年增长29.1%。工农业总产值88.68亿元,增长30.8%,国内生产总值44.14亿元,增长29.4%,乡镇企业产值83.11亿元,增长59.7%。财政收入2416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91元,增长31.7%,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2549元。名列全省经济发展实力十强县(市)第6名。

农业总产值17.79亿元,增长17.2%。

粮食总产32.64万吨,居全省第三位,水果2万吨,水产品11.80万吨,居全省第六位,肉蛋6.26万吨。荣获全省农村、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作先进县称号。

工业总产值70.89亿元,增长35.1%。

1994年县级财政收入按旧体制统计,为24164万元,实现2年翻番。按分税制统计为14324万元。

莆田县是著名侨乡和海上和平女神妈祖的故乡,旅外华侨和外籍华人有30多万人,港澳台同胞10多万人。海外乡亲关心和支持家乡的建设事业。改革开放以来,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共投资6.239亿美元,创办274家企业;捐资人民币2.5亿元兴办文教、卫生、水、电、路等公益事业。

该县1992年统计,有归侨6592人,侨眷150395人。全县21个乡镇都有侨属,其中以江口、华亭、埭头、梧塘、西天尾、灵川、萩芦等乡镇为主要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