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价集体遣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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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当局以违反物价条例为理由遣配华侨的事件。1946年,菲政府修订战前所制定的最高限价法,及后又订定货物标价法。侨界多未谙该等法律,以致有630人触犯物价法例。1950年3月,菲遣配委员会受排华浪潮影响,旧案重提,将1946年630名违例已受处罚侨商分批传讯,指为不良外侨,决定集体遣配。1951年4月3日,菲陆军情报部会同马尼拉警方,搜捕数天,将上述违价侨商中之92名拘禁墨菲兵营,并由总统下令遣配。此举使侨商人心惶惶。为因应此案,岷里拉中华商会一面与各途侨商研讨货物标价条例,一面组织专门委员会研究交涉办法,请求遣配委员会延期审讯,并于6月20日由理事长施性约亲谒季里诺总统(Elpidio Quirino,1948-1953年在职),请酌情对被控侨商减轻处分;认为该等侨商提价幅度轻微,且经法庭处罚,案情早已了结,如今旧案重提,又处遣配,于法制殊为不当。季里诺略有所动。其后又谒菲司法部长,及迭次向总统呈交备忘录,继续进行疏解。7月,季里诺下令释放其中59人。岷里拉中华商会又继续交涉,务求彻底结案。结果,除其中2人为临时游客自行离境,2人重犯物价条例被遣配外,其余88人均被销案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