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县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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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鄞县无专门侨政机构,也不关心海外华侨。1949年6月,鄞县人民政府成立,侨务工作由民政科处理。1951年5月,中共鄞县县委成立统战部,兼管侨务工作。1978年1月中共中央[1978]3号文件下达之后,建立鄞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贯彻国务院“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政策原则,开展侨务工作:归还“文革”中被查抄物资154起,归还被占私房20户,计1220平方米,为85名归侨、侨眷平反冤、假、错案,清理328名被作为审查对象、怀疑对象侨眷的档案,落实腾退归还土改中被没收的侨胞私房40户、计20409平方米,实行侨资优待,解决100余名侨眷由农业户转为国家供应户、100余名侨眷的升学问题,安排657名侨眷就业,推荐73名侨眷为县人大代表、42名侨眷及侨胞为县政协委员,接待来大陆探亲、参观、洽谈三胞2万余人次,处理三胞、侨眷来信千余件,协助三胞及侨眷开办企业,协助三胞捐赠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历任侨办主任为彭增金(兼)、王兴祥、李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