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家文化问题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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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沙捞越州第一省华人社团总会致联邦政府意见书。1982年4月10日呈交。备忘录认为,马来西亚国家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不能以人为力量强制形成,更不能以某一民族文化去同化其他民族的文化。各民族文化在建设国家文化过程中互相融合。华裔文化应与他族文化扮演同等角色。为此,提出以下具体要求:(1)联邦政府文化青年体育部和国家文化咨询局须有华人代表;(2)在联邦文化青年体育部及各州须设立负责推动华人文化事务的专门小组;(3)重大庆典活动中应包括华人文娱节目;(4)要求国家语文出版局沙捞越州分局设立华文和伊班文等出版部门;(5)电台和电视台应平等分配各民族语文节目,其内容须真正反映各民族文化特色;(6)要求国家文学奖(即敦·拉扎克文学奖)接纳华文及其他语文作家的申请。